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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15:31    浏览次数:469【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5-00208
发文日期
2015-06-08
公开日期
2015-06-08
文件编号
锡国土资发〔2015〕14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国土, 通知,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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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现将《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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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
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局,各分局,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568
 
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
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为目标,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不可为。按照省市要求,统一市、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彻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杜绝懒政怠政情况,失职渎职惩处到位。所有权力事项有法可依,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二)继续完善和深化四全服务模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程序合法、权责统一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真学习、真改革、真放权、真服务的工作意识;以扎实开展清风行动为路径,坚持为民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效能至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下放权力、精简流程,夯实服务保障基础,推进四全模式从品牌化向体系化跨越;保障服务便民,建立全市范围的国土资源服务网络,扩大服务窗口覆盖面;完善窗口联席会议制度,延伸四全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功能,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融合的统一登记模式,全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国土特点、无锡特色的四全服务模式3.0版本;强化监督指导,对节点效能进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依法依规。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三)贯彻落实《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 93号令)和《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尽职尽责做好征地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严格控制征地范围。在征地工作中,认真落实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依法履行征地批准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切实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落实征地风险评估制度,存在征地风险的地块,一律缓征或不征,待矛盾化解后才能报批。
 
(四)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继续完善规范以各市(县)局、分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课题研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细化规范法律顾问合作规程,拓展合作范围,包括非诉讼案件、诉讼案件的办理;探索建立法律意见书制度,为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评估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程序,制订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同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备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推行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修改基准地价、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或修改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时主动组织开展听证;在开展行政处罚、闲置土地处置、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工作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力,并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力。对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要说明理由并予以公开和反馈,听证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收回土地使用权、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集土征收责令交地、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事项时,均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列入决策议程。
三、以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span windowtext;="" normal"="">以法律为依据,结合上级部门规定,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坚持立法先行,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制定思路,强化市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要按照《构建节约用地“1236”战略布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做好两法衔接和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相关意见的制定,并进一步拓展深化,细化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制度。
(七)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文件质量。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文件的起草和制定过程中要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制规的途径,完善社会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国土资源政策文件的管理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在资源保护、节约集约、优化配置、农村土地管理等方面增强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国土资源改革。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备案管理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增强部门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制度运行的情况和成果进行调研总结,通过评估做好文件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
(九)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回头看”专项行动》。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无锡国土资源清风行动的统一部署,通过充分利用20122014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等矛盾争议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依法、不规范问题的统计分析成果,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挑选典型性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检查与研商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扎扎实实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十)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程》,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操作规程,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裁量的种类、标准和幅度进行明确。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案件会审制度,案件经会审小组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后必须由局主要领导组织集体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
(十一)继续推进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土地执法监管共管责任、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管机制、提升土地执法监管共管合力、营造土地执法监管共管氛围,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格局,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十二)强化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两法衔接联络工作,做好违法信息的上报工作,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监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系,互相合作支持,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管效能。按照《无锡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加强相互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锡国土资发〔2008〕第287号)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尽快出台《无锡市耕地毁坏认定移送办法》,规范耕地毁坏的认定和移交工作,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
五、化解矛盾纠纷
(十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收社会公众监督,打造阳光法治国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功能,做好公众参与建设、工作动态发布、审批结果公开、重大项目公示等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局行政职能、权力事项、法律依据、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按照市政府对门户网站的考核要求,及时发布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将征地信息发布作为工作重点,全面主动公开征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征地告知书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征地批文及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征地批后实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逐步公开历史征地信息,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统一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细化交办、承办流程,明确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信息公开办理主体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告知书模板,提高答复质量。对未能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要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十四)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仲裁案件,行政争议案件按照主办部门和法制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谁作出、谁答辩的原则,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办部门提交答辩材料,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双方要共同参与实地调查和诉讼庭审。争议案件要落实法律顾问办理制度,尽快适应《行政诉讼法》扩大可诉范围后的新形势。要加强与人民法院、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典型案例的分析研讨。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诉讼案件,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提高业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十五)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研究行政诉讼案件应对措施,完善应诉答辩机制,及时修改行政文书中涉及诉讼期限的条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局行政首长出庭多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一审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提高二审出庭应诉率,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
(十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畅通行政调解渠道,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化解,防止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十七)创新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地要有组织的安排领导接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化解难度大的复杂问题,解决需要完善相关规定、从政策层面突破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培训,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关于国土资源信访新政策、新知识的培训,加强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心理学的学习。
六、落实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两大核心目标,要把法治建设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统筹协调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地党委班子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国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九)提升法治思维。要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决定上来,贯彻落实到法治国土实践中去。落实党组学法、国土讲堂、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学习制度。将依法治国理念灌输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
(二十)完善考核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根据法治国土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把是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绩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中逐步加大干部依法行政、学法守法的权重,以考核为抓手加快法治国土建设。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全系统开展系统培训工作,加大对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和严格执法干部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要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服务集中办公模式,集中培养一批国土资源法制工作优秀人才,推进法制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发挥集中办公优势,解决国土资源信息公开、责令交地、违法用地查处、行政复议、诉讼和仲裁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
(二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普治并举,要加大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力度,重点宣传国土资源四全服务模式及重大工作和决策部署;紧扣国土资源发展形势和当前重点工作,进一步做好《无锡国土资源》杂志和《无锡国土资源简报》的编撰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的策划,认真组织开展“4·22”“6·25”“8·29”“12·4”等重大主题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服务大厅等阵地,统一布局合理设置,有意识利用各类媒介在醒目位置做好服务事项宣传,在便利群众办事的同时提升国土部门的形象;加强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升级无锡国土资源微信公众服务号,提升微博账号的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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