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10: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17-00274
- 发文日期
- 2017-05-24
- 公开日期
- 2017-05-24
- 文件编号
- 锡国土资发【2017】13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房屋,机关,通知,行政
- 内容概述
- 调整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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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
各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委和省厅关于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经研究,对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实施全部登记类型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制度实施时间
自2017年5月31日起,按照新的时限要求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制度是当前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人员力量,坚决打好“放管服”改革攻坚战。
2.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要求,兼顾质量与效率,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踪问效问责,全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宣传引导,精准服务。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利用各种媒体广而告之,让办事群众和企业了解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改革成效,同时相应调整完善服务网点窗口布局、上墙服务制度、各类服务指南、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
特此通知。
附件: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表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表
业务类型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首次登记 |
5个工作日 |
30个工作日 |
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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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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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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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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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补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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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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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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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 |
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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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首次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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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首次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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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宅网申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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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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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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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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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登记、地址坐落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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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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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封登记 |
说明:1、登记机构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的,公告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时限;
2、未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登记以及批量件(5件以上)登记暂不执行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