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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7 16:0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8-01123
发文日期
2018-02-07
公开日期
2018-0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城市,建设,预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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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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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办市政府委托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有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协调组织编制镇规划、村庄规划;依法审核、上报审批各类城乡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审批城市设计和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制定、下达和审核规划指令性计划;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研究工作;参与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

  (三)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规划设计方案竞选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镇村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相关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土地出让地块规划。

  (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地段、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执行和实施情况。

  (六)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测绘以及城市规划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下管线的普查,负责管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维护数据。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

  (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2、总工程师办公室(信息处)

  3、规划编制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管理处、村镇规划管理处)

  4、行政许可服务处

  5、市政规划管理处(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处)

  6、法规监督处

  7、新城规划管理处  

  (二)派驻机构

  1、滨湖规划分局

  2、锡山规划分局

  3、惠山规划分局

  4、锡东新城规划办

  5、梁溪规划分局

  6、新吴规划分局

  (三)下属单位

  1、规划设计研究院

  2、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3、城市规划信息中心

  4、规划设计研究所

  (四)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7家,具体包括: 无锡市规划局本级、 无锡市规划局滨湖分局、锡山分局、惠山分局、新吴分局、锡东规划办、梁溪分局。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城乡规划事业新发展新跨越。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积极贯彻区域协同战略,推进锡澄锡宜一体化发展;积极贯彻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构筑城乡统筹发展崭新格局;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打造高质量发展最美“底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局域网开辟学习十九大精神专栏,制作宣传展板,丰富支部学习宣传园地;采取党校集中学习培训、专家辅导授课、局领导领读领学、互动交流等方法形式,真正学深悟透十九大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以十九大精神凝聚思想共识、汇聚行动力量。

  (二)、全面贯彻中央总规改革新思路新要求,加快完成新一轮总规编制。按中央对总规改革的要求,高质量完成总规编制全部成果,即:1份上版总规评估报告,1份新一轮总规总报告,城乡统筹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个专项规划,以及总体城市设计、产业空间布局、城市开发边界等12个专题研究报告。

  (三)、瞄准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目标,推进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布局落地。产业强市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主导战略,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强市目标有效实施。一是把产业强市的总体要求贯穿到各类规划各个层面。把产业强市作为新一轮总规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城市发展战略中充分体现产业强市的导向,并落实到相应的行动计划和保障要素之中;控规编制积极适应相关产业阶段性发展的需求,符合产业用地的实际情况。有序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及利用政策研究,盘整低效产业用地,实现产业集约用地效益最大化。二是促进特色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鸿山、雪浪、慧海湾等物联网小镇和南山车联网小镇及浪潮大数据产业园规划建设;积极推进以锡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龙头的百家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苏南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无锡食品科技园规划建设。三是强化对实体经济的全方位规划服务。进一步落实市级重点项目挂钩服务举措,继续做好华虹、SK海力士二工厂、新日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园区内工业项目“3550”实施计划,形成具有规划特色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市级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服务,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加大规划服务力度,提升规划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推进全局性、战略性的道路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凤翔北路快速化改造、宜马快速、新锡路北延等城市骨架道路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锡太高速、锡宜高速改扩建,积极做好盐泰锡常宜铁路和南沿江铁路(支线)无锡段前期规划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开展锡澄轨道S1线的前期规划选址工作;继续做好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1号线南延线工程后续规划服务工作,配合做好4号线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城市供电、燃气、污水、排水(雨水)等新一轮市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重要区域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高压天然气管网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四是不断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以及学校、医院、文体、养老、农贸市场等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

  (五)、重点打造以“三湾”地区为代表的特色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更加注重城市特色空间塑造,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着力打造特色城市空间。积极推进以太湖湾、蠡湖湾和运河湾“三湾”为代表的、充分体现无锡现代滨水城市特质的重点地区规划建设,合理引导项目落地。以重要地区城市设计为抓手,逐步实现城市门户、节点地区城市设计全覆盖,有序组织编制运河湾、蠡湖湾、太湖湾地区、地铁西漳站区、城铁惠山站区核心区以及一批特色小镇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加快完善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翠屏山旅游度假区、环惠山休闲旅游带规划建设。二是积极开展历史城区“双修”。以《无锡历史城区“双修”规划》为抓手,大力修复历史城区面貌,完善绿地系统;实施城市“微更新”及“百巷”工程,修补提升城市功能,适度增加沿河公共空间,结合历史城区建设,推动旧城更新改造;积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与历史保护的关系,通过整合各类历史人文资源,实施老城环境整治和有机更新。三是积极推进历史文化保护。持续推进惠山古镇申遗和荣巷、小娄巷、清名桥历史街区修复,加快推进周新老街等修复;继续开展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工作,公布并挂牌一批历史建筑并建立档案。四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规划建设。贯彻执行海绵城市规划,力争把有关要求纳入规划实施管理中。积极推进中瑞生态城规划建设,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推进一批湿地、公园、绿道的规划建设,落实蔬菜基地保护和农田林网布局规划,凸显山水城市格局。

  (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开展镇村布局规划调研,适时调整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努力使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更加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及农民的实际需求和期待。二是打造一批重点(特色)村庄。进一步统筹乡村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围绕文化、风貌、产业特色,推进建设一批江南水乡、现代田园、高效农业、休闲旅游等省市重点(特色)村庄或示范村。三是进一步做好农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操作流程,指导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的规划管理,组织镇(街道)农房建设负责人员学习培训,召开农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交流现场会,确保农房建设规划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快建立“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建立“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为契机和抓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系列举措。分析研究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出现的新情况,理顺管理关系,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及我局相关审批业务依法、规范和有序运行。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提出和部署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并联审批、区域评估、电子审图以及政务服务“一张网”等各项举措,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比例。二是打造规划服务品牌。在继续实行现场办结、送证上门规划服务“直通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服务创新进步奖”活动,全面打造规划服务品牌。在符合依法行政和市局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各分局、处室结合自身特点和原有工作基础,总结和借鉴一次性办结、“直达车”、即报即办、首问负责等举措,有选择地创新一两项特色服务内容,最大可能释放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的制度改革红利。三是着力提升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完善集体讨论和上报审批制度,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面积计算方式试点工作。开展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认真做好网站统计、诚信、信息化等各类考评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承诺制延伸至规划编制范围。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城乡规划成果、行政能力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提高办公智能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电子报批、规划一张图、手机办公、电子监察、办公系统功能改造和规划成果智能查询系统等工作,为提升服务效能提供有效支撑。

  (八)、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划法治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完善业务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行政案件办理工作体系。一是健全和完善规划管理业务制度。结合历史建筑普查和保护利用,研究制定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制度;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制定中心城区建筑设计导则、中心城区街道设计导则;整合原有规定,制定建筑面积计算相关规定。二是强化规划实施督查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对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以总规、控规为依据,借助住建部卫星遥感监测变化图斑辅助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手段,支持配合部派督察员做好规划督查工作,保证总规编制审批过渡期间法定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总结以往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合议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剖析共性问题,引以为戒;建立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出庭应诉、到庭旁听。四是进一步做好规划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措施;全面推进重大决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公开“五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政务公开专栏的优化和定期内容更新工作。加强对外发布的信息数据的合法性、安全性审查,规范信息提供的审查流程,建立数据维护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九)、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勤政和队伍能力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为推动全面建设上台阶保驾护航。一是切实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组工作规则、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勇于担当、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二是打造坚强的基层战斗堡垒。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开设和布置好支部活动室,开辟学习交流园地;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和扶贫工作,提升大走访和扶贫工作成效。三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时通报中央和省、市纪检部门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情况,定期组织廉政谈话,做到四个“必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具体办法要求,彻底杜绝“四风”现象。四是继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继续加大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力度,拓宽干部职工的工作阅历;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年轻干部参与到中心工作、重大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中,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磨练品质、增长才干、创造业绩、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注重机关文化培育。浓厚机关文化氛围,设置文化橱窗和宣传栏,举办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开设“职工之家”,组织“文化沙龙”,鼓励干部职工尤其是年轻干部交流学术论文、读书心得,研讨理论和实际工作。积极申报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活动,争取多获奖项。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徒步、登山、趣味运动会等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第二部分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18年全口径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锡财预〔2018〕6号)填列。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509.6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98.6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增加、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509.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509.6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50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8.6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增加、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7509.67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7万元,增长 27.7 %。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一次性跨年度建设项目,根据相关年度建设内容、进度不同,支出安排额度也有所不同。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09.31万元,主要用于市规划局本级及各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8.56万元,减少30.76%。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相关规定2018年暂停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支出(类)6520.38万元,主要用于市规划局本级及各分局开展规划管理工作业务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8.71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征收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和规划编制具体项目变化而增加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24.98万元,主要用于市规划局本级及各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以及新职工缴存的逐月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1.55万元,增加57.44%。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及房租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正常调增以及房租补贴与逐月补贴比例提高,导致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529.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79万元(上年基本支出2389.84万元,其中包含部门运转性项目201.85万元,即与2018年同口径相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为2187.99万元),增长15.6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97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9万元(上年政府专项项目支出4621.14万元,部门运转性项目201.85万元,合计4822.9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2018年规划编制具体项目与2017年不同,专项支出金额也略有不同。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509.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9.67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509.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529.78万元,占33.69%;

  项目支出4979.89万元,占 66.31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09.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8.69万元,增长7.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增加、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509.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8.6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增加、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    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7 万元,增长27.7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一次性跨年度建设项目,根据相关年度建设内容、进度不同,支出安排额度也有所不同。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9.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56万元,减少30.76%。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相关规定2018年暂停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三) 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652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71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征收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和规划编制具体项目变化而增加的支出。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8.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96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及房租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正常调增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96.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48万元,增长126.29%。主要原因是根据提租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正常调增与提租补贴比例提高,导致提租补贴支出增加。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4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12万元,增长64.38%。主要原因是根据购房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正常调增与购房补贴比例提高,导致购房补贴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29.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6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50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498.6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增加、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29.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6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与上年度均无出国(境)组团计划及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无保留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控制经费支出。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9.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6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所需召开的专家论证、咨询等会议次数减少。。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76万元,主要原因是规划业务培训专项经费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规划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本表为空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36.1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33万元,降低14.13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锡市规划展示馆讲解人员劳务费2018年起不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被批准为编外用工名额,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含运转类项目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和诉讼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中没有包括以上两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4.15万元,拟采购货物支出14.15万元。(本表政府采购支出不包含无锡市规划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中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814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度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医疗卫生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火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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