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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13:3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8-00425
发文日期
2018-06-21
公开日期
2018-06-21
文件编号
锡国土资发〔2018〕1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国土,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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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现将《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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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局,各分局,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1日

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部署及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关于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相关意见和《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着力加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国土建设,为“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引领,完善法治制度体系

  (一)严密制度坚守法治。一是按计划完成《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立法工作,创新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定《条例》释义,并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特色田园乡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进一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二是在坚守四条底线和现有改革框架内下,以宜兴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路径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具体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力争取得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成果,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三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党内制度建设是依法管党、科学管党的重要途径这一基本定位,探索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模式,加强学习研究,开展文件管理工作,提升党内文件管理水平。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各项制度落地实施,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对重要规范性事项,尝试第三方评估和法律顾问审查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二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意见》,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局领导每年进行文件解读不少于3次。三是根据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结合法规政策的变化,开展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废止相关文件。同时按照市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及时对审批类、限制类文件做好清理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双审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高文件制定的实用性、科学性。

  二、全面履行职能,提升国土服务效能

  (三)深化国土资源“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以更彻底的放权、更严格的监管、更精准的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一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办事指南、中介服务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完善“不见面”审批模式,巩固不动产登记“3550”改革成果,积极推广“线上登记”模式,稳步开展“不见面”登记试点,形成线上线下融合高效便捷新模式。三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窗口服务,增设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点,配合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集成服务云平台建设,并以“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为契机,打造标准化服务网点,不断规范、深化、固化便民利民模式;做好与法院、民政、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力争改革成果走在全省前列。四是积极落实江阴县级集成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将符合要求的行政管理权限逐步赋权下放。五是深入推进“多规融合”,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在布局上的融合,通过布局优化提高空间使用效益。

  (四)扎实推进“四全”窗口公共服务标准化。一是全面发布实施窗口公共服务标准,深入实施各类标准规范,做好标准实施记录、监督工作,完成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改进标准,查漏补缺,做好最终验收。二是推进各服务网点标准实施工作,各服务网点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并能按标准要求做好服务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标准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标准实施成效。三是对全市国土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四全”服务标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标准化试点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对“四全”品牌的知名度。

  (五)深入开展“四个提升”行动。四个提升行动是我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能力建设、监督防控、质量提升、强基固本工程,推动业务技能、作风效能、服务保障、工作实际的再提升。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协作,把握节奏,既要确保常态化工作贯穿全程,又要突出阶段重点,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开展好四个提升行动的落脚点,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六)加强“1050工程”工作。按照机构职能、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依法行政、内部管理、创新机制、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工作绩效等10个方面50条标准要求,统筹推进加强国土所达标建设工作。通过总结示范所建设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1050工程”考核验收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底前确保80%以上国土所完成达标建设。

  (七)创新国土资源科技水平。一是加强国土资源决策支持平台建设,开发国土资源形势分析与预测系统、升级改造规划计划管理和耕地保护等5大功能模块,落实涵盖不动产登记的国土资源全业务档案一体化管理。二是推进智慧无锡时空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开发空间规划平台和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开展“多规合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6个示范应用建设,更新完善基础测绘体系,为城市管理、规划融合、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领域提供地理信息的宏观决策支撑和服务。

  三、依法科学决策,落实民主决策机制

  (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细化公众参与范围。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及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途径和形式。二是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涉及如规划调整、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要决策,必须通过网站等平台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座谈咨询、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听证程序,与民生关系密切或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听证会,除了发布公告外,可以探索网上直播形式,扩大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四是发挥好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五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政府网站的领导信箱、调查征集、访谈直播等互动功能,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六是落实《关于开展重大决策举措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意见》,开展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严格依法规范,履行执法监管责任

  (九)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一是认真做好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和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发现问题查处整改,确保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宗地、面积、金额整改到位率达到“三个85%”的验收标准,卫片发现违法用地整改到位率达到50%以上,顺利通过核查验收。二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创建活动,加强日常监管成果与卫片监测数据的印证比对,严格执法监察责任考核,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直接查处等方式,倒逼各级依法严肃履行法定职责。三是强化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监管效能。发挥政府联席会议的作用,督促政府及时处置既成事实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密切与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联动协作,解决好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深化与城管部门的具体协作,推动违法用地建设行为防控查处联动机制落地生效,形成镇(街道)联动工作建设的标准化成果,年底前在市区范围内实现镇(街道)联动全覆盖。

  (十)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程序。一是推进执法工作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规程》,结合案卷评查情况,完善案件查处程序,确保查处行为规范。三是适时修订我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执行标准,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行使。

  (十一)拓展“两法衔接”工作。一是针对行政处罚中罚没资产的移交处置问题开展研究,与财政部门形成一致意见,依法妥善处理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没收后处置管理问题,确保资产不流失。二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研究,对拆除类强制执行问题进行研究,力求解决拆除执行难问题。三是与法院建立定期的涉法疑难问题研讨机制,结合日常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规范履职行为,避免司法风险。

  (十二)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强化正当程序意识,健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机制,落实省厅三级征地信息平台工作要求,确保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征地前告知、征地后公告及审批实施程序。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征地预存款制度,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土地征收信息共享和审批联动,严格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查。

  五、落实公开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制定我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法定、全面、准确、清晰”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期完成。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规则,推进“五公开”,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凡主动公开的公文,需要在公文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三是规范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做好对热点敏感性问题的舆论引导,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四是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新闻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和宣传。五是按照《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建设工作。

  (十四)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四全”服务平台依申请信息公开系统,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受理、承办、答复和归档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凡不属于“两秘密一隐私”信息应予以公开。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基础工作建设,注重程序的规范,注重保障制度的健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六、妥善化解矛盾,依法办理争议案件

  (十五)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规范应诉行为。以四全系统法制工作流程为依托,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应诉、强执系统的建设,提升争议案件处置信息化水平。开展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推动以案释法,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把握矛盾焦点,指导完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件源头治理,对当事人真实诉求的分析,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纠纷。加强与审判机关、复议机关的沟通和案件研讨工作,寻求办案共识,提升应对争议案件办理水平。

  (十六)积极应对公益诉讼。加强与市检察院检察监督的联动工作,按照我局与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并启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平台,实现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畅通信息交换,实现公益诉讼及诉前程序网上办理,强化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实现良性互动。落实向上报告机制,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国土资源行政公益诉讼妥善解决。

  七、突出法治意识,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十七)全面开展学习教育。按照《无锡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贯彻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推动新任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继续举办“国土所长班”、“中层干部班”、“青年干部班”,鼓励条线和基层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拓展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力争培训人员覆盖面达到80%以上。

  (十八)不断创新宣传手段。精心策划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围绕宣传主题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继续做好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工作,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新闻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国土系统新媒体宣传矩阵,强化“双微”平台建设管理,聚焦社会热点问题,重点瞄准基层和市民关切点,以及社会评议的薄弱环节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构建国土“融媒体”宣传格局。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推广锡山“国土资源送法下乡”新模式。与“四个提升”“1050工程”“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探索引入社会评价、民意测评等机制,作为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普法,把集土征收、不动产登记、案件查处过程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十佳服务标兵”、“十佳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策划系列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和覆盖面。

  八、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法治工作

  (十九)健全法治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强化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引导作用。继续发挥法治服务集中办公模式的积极效用,集中专业人才的优势力量,保障各项涉法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多样化专题培训、研讨,不断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法制工作人员处理疑难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法治人员,保障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系统法律顾问、代理律师聘请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代理律师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意见和案件代理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办理争议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具备相应资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与法律专业机构的合作,从法律视角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开展研究,确保国土资源事业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二十一)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省《具体办法》和市委《实施办法》,持续用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系统内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在提升服务效能、加强部门宣传的同时,坚持广开言路、下沉一线,更多到基层窗口和人民群众中去征求意见、了解需求,到情况复杂和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深入查找不动产登记队伍中作风建设以及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按照“门好进、脸好看,更要事好办”的要求,逐项推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国土部门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评议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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