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建设新村274-204 )
发布时间:2019-04-01 16: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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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 1 | WX1000403197 | 陈洁 | 建设新村274-204 | 房屋所有权证 |
| 2 | 锡北国用(2010)第03005460号 | 陈洁 | 建设新村274-204 | 土地使用权证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