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土地转征用批文(建设用地批文)

关于批准锡山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1号)

发布时间:2019-05-24 16: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关于批准锡山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

锡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51号),你区上报的锡山区2019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的东港镇镇集体农用地4.8014公顷(其中耕地3.9856公顷)、朝阳村农用地17.5690公顷(其中耕地14.8172公顷)、东湖村农用地4.5053公顷(其中耕地4.0534公顷)、勤新村农用地0.3307公顷、山联村农用地11.5826公顷(其中耕地7.5151公顷),鹅湖镇甘露社区农用地0.1585公顷(耕地),锡北镇镇集体农用地0.9709公顷、泾西村农用地0.4801公顷(其中耕地0.3730公顷)、泾新村农用地0.8558公顷(其中耕地0.8224公顷),合计农用地41.2543公顷(其中耕地31.725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东港镇集体土地5.6234公顷(其中农用地4.8014公顷、建设用地0.1952公顷、未利用地0.6268公顷)、朝阳村集体土地19.5575公顷(其中农用地17.5690公顷、建设用地1.6873公顷、未利用地0.3012公顷)、东湖村集体土地5.2936公顷(其中农用地4.5053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7882公顷)、东升村集体土地1.2188公顷(建设用地)、蠡西村集体土地0.0131公顷(建设用地)、勤新村集体土地0.4761公顷(其中农用地0.3307公顷、建设用地0.1454公顷)、山联村集体土地11.7708公顷(其中农用地11.5826公顷、建设用地0.1882公顷),鹅湖镇集体土地0.2697公顷(建设用地)、甘露社区集体土地0.1585公顷(农用地),锡北镇集体土地0.9738公顷(其中农用地0.9709公顷、建设用地0.0029公顷)、泾西村集体土地0.6300公顷(其中农用地0.4801公顷、建设用地0.1133公顷、未利用地0.0366公顷)、泾新村集体土地0.8815公顷(其中农用地0.8558公顷、建设用地0.0257公顷),合计集体土地46.8668公顷(其中农用地41.2543公顷、建设用地3.8597公顷、未利用地1.7528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659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7.526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1.2543公顷;征收土地46.8668公顷。

  三、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四、请你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5日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