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阴市110千伏卧龙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06-20 16: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110千伏卧龙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314号),你市上报的江阴市110千伏卧龙输变电工程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市青阳镇桐岐村农用地0.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青阳镇桐岐村集体土地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45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45公顷;征收土地0.45公顷。
三、同意你市供地方案,以划拨的方式将批准的建设用地用于江阴市110千伏卧龙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请及时报我局备案。请你市严格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4号)和《江阴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澄政规发〔201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