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阴市2019年度第1批次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20号)
发布时间:2019-06-20 16: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2019年度第1批次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308号),你市上报的江阴市2019年度第1批次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市月城镇双泾村农用地2.9497公顷(其中耕地0.91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949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9497公顷。
二、请你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