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 〔2019〕第8号- LX2019-03号(华清科技园)- 扬名街道芦村社区
发布时间:2019-06-25 11: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19-00383
- 发文日期
- 2019-06-25
- 公开日期
- 2019-06-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示栏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管理,土地,建设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听证告知书 〔2019〕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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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书
〔2019〕第8号
扬名街道芦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实施科技园用地建设,需征收土地0.0639公顷,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规定,依法拟定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接到本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或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