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责及监管信息

关于批准锡山区大成东路(新羊大道-常熟界)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26号)

发布时间:2019-07-18 10: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9-00405
发文日期
2019-07-15
公开日期
2019-07-18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19〕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05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952公顷;征收土地1.0222公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锡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大成东路(新羊大道-常熟界)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397号),你区上报的锡山区大成东路(新羊大道-常熟界)新建工程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羊尖镇宛山村农用地0.9952公顷(其中耕地0.72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羊尖镇宛山村集体土地1.0222公顷(其中农用地0.9952公顷、建设用地0.0270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183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05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952公顷;征收土地1.0222公顷。

  三、同意你区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锡山区大成东路(新羊大道-常熟界)新建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5日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