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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锡山区新羊大道南延(大成路-锡太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27号)

发布时间:2019-07-18 10: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锡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新羊大道南延(大成路-锡太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398号),你区上报的新羊大道南延(大成路-锡太路)新建工程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鹅湖镇群联村农用地0.0941公顷(其中耕地0.0885公顷)、圆通村农用地0.3073公顷(耕地),厚桥街道谢埭荡村农用地3.9020公顷(其中耕地3.0241公顷)、中东村农用地3.5468公顷(其中耕地3.1446公顷),羊尖镇宛山村农用地5.9666公顷(其中耕地4.1748公顷),合计农用地13.8168公顷(其中耕地10.73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鹅湖镇群联村集体土地0.0941公顷(农用地)、圆通村集体土地0.7091公顷(其中农用地0.3073公顷、建设用地0.4018公顷)、镇集体土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厚桥街道谢埭荡村集体土地4.7023公顷(其中农用地3.9020公顷、建设用地0.8003公顷)、中东村集体土地4.3451公顷(其中农用地3.5468公顷、建设用地0.7983公顷),羊尖镇宛山村集体土地7.4709公顷(其中农用地5.9666公顷、建设用地1.5043公顷),合计集体土地17.3226公顷(其中农用地13.8168公顷、建设用地3.5058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2.2931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615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3.8168公顷;征收土地17.3226公顷。

  三、同意你区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新羊大道南延(大成路-锡太路)新建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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