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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5)成果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22 10: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一、规划范围

  无锡市区,包括梁溪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及新吴区,总面积约1644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6年至2035年,近期为2019年至2021年。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

  (3)《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2015)

  (4)《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2012)

  (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6)《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

  (7)《江苏省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2005)

  (8)《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9)《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

  (10)《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

  (11)《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

  (12)《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

  (13)《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议案》(2018)

  (1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无锡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协办[2018]132号)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资料

  四、规划内容

  规划明确了停车发展总体目标与规划策略。规划坚持减量发展、绿色引领的总体方向,提出总量控制、以供定需、绿色发展、差别化发展等目标战略,划分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平衡供给区和适度发展区四类不同的停车分区,进行差别化供需引导。

  规划研究了无锡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建议。规划细化了建筑物的分类研究,新增了学校接送停车、农贸市场、轨道站点等项目类型指标分类。规划提出对住宅、医疗、教育等刚性、半刚性停车需求,停车配建应予以基本保障;对商业、办公等弹性停车需求,停车配建宜结合停车分区、公共交通供给情况等进行适当控制。

  规划完善了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并保障近期项目落地。规划至2035年,市区共计提供约20.6万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主要结合商办核心区、轨道站点、景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布局。近期共计规划101处公共停车场,累计新增约2.8万个公共停车泊位,解决停车矛盾突出地区问题。近期停车场分为独立开发、随地块开发、结合各类公共空间开发等形式,具备可落地性。停车场建设采用集约用地的举措,包括结合绿地复合开发地下停车场、利用闲置空间(学校操场下等)、建设多层停车楼、采用智能化无人化停车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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