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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8-13 11: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9-00450
发文日期
2019-08-13
公开日期
2019-08-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分配,资源,土地,资产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围绕“两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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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牢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履行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职责的开局之年。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强基础、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维权益、惠民生”六条主线,争一流、求突破、促融合,全力打造自然资源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无锡模式”。为贯彻落实好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确保年度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突出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立足“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加快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国土“三调”数据为依据,开展现状建设用地详细摸底,形成统一的现状底图,尽快开展“一评估”、“双评价”等前期工作,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向国土空间规划转化的技术路径,推进支撑总规落地的专项规划编制和分区规划大纲编制,全方位构建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纲领、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实施操作依据的空间规划体系,力争2019年底前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初步成果。(责任部门:总体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处、风貌管理处,各市(县)局、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征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2、着眼区域协同,强化城乡规划引领支撑。主动融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上海大都市圈等相关发展规划,编制环太湖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立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定位,配合推进苏锡常都市圈快线、盐泰锡常宜城际等重大基础设施前期研究,配合推进苏南硕放机场集疏运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与苏州、常州综合交通的互联互通,不断增强区域服务能力和辐射力。(责任部门:总体规划管理处,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3、着眼市域协同,助推锡澄锡宜一体发展。编制完成锡澄协同发展区、锡宜协同发展区规划,开展无锡苏州空间协同发展规划,细化完善空港地区战略规划,引导空港地区未来与苏州地区协调发展;深化完善市域轨道线网和快速路体系,做好锡澄城际轨道S1、宜马快速通道、高浪路快速化等规划服务,推进锡宜轨道S2线、新锡路-长山大道、钱胡路等方案研究,加快形成锡澄宜城市中心与重要枢纽紧密互联的规划格局。(责任部门:总体规划管理处,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4、塑造特色风貌,深化优化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深化“一城两核”定位,推进老城存量用地再利用规划,完善历史城区“双修”规划,完成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5年)的组织编制工作和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历史建筑名录确定等工作,塑造老城特色风貌;加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开展大运河文化公园南部节点概念性城市设计、无锡市城北中央公园地区城市设计,深化太湖新城、蠡湖新城、锡东新城以及运河湾等重点地区精细化管控要求,打造富有山水特色的高品质城市空间。(责任部门:总体规划管理处、详细规划管理处、风貌管理处、建筑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5、提升城市能级,强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配合启动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无锡市综合交通规划》、《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专项规划》和《市区骨架道路红线规划》,力争完成《市郊铁路网深化规划研究》、《市区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控制规划》,推进《无锡市黄线专项规划》;完成一批重点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规划研究,全面落实骨架类市政交通设施空间管控。(责任部门: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6、坚持开源节流,破解用地空间瓶颈制约。科学布局国土空间;指导各地购买增减挂钩节余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有偿调剂指标;强化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流量指标归还,进一步释放用地空间。(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总体规划管理处、耕地保护监督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征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7、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过渡期内,继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地块规划审批等工作,特别是本轮土规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必须有效管控。依法依规开展用途管制;探索研究符合无锡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平台“一张图”,技术标准、管理规定和决策机制“三统一”的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格局。(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建筑规划管理处、总体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科技和信息化处,各市(县)局、分局,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征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二、突出保护优先,构建自然资源综合治理体系

8、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积极对接两部委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新政,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梳理核实,调整优化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一致;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完成省级下达任务;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市135.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责任部门:耕地保护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征地服务中心)

9、深化耕地资源“五重”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组织2019年度耕地保护绩效评价;制定《无锡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耕地资源保护的一整套长效机制;规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2019年力争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4000亩,拓展补充耕地来源;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耕地数量、粮食产能、水田面积三类指标库,组织参与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竞拍,继续开展易地补充耕地指标购买合作,落实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任务,健全补充耕地统筹调配机制。(责任部门:耕地保护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征地服务中心)

10、优化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格局。落实《无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日常矿政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统计等工作,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地下水监测;启动无锡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城市建设适宜性评价报告,提高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全市城市发展提供地质技术支撑。(责任部门: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11、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严格林地红线管理,做好林地定额管理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加强林业人员培训,组织林木采伐培训并核发《江苏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人员资格证书》、《江苏省森林、林木采伐调查作业设计资格证书》;进行“林长制”考察、调研,为全市实行“林长制”做前期准备。(责任部门:林业湿地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12、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加快推进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锡惠景区、蠡湖景区、梅梁湖景区、马山景区4个景区及泰伯庙、泰伯墓2 个独立景点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和论证工作;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做好景区建设活动审核以及日常巡查、违规建设监管查处等工作,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完成风景名胜区标界立桩整理上报,积极引导景区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发经营活动,加强宣传力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资源。(责任部门:风景名胜和绿化管理处、风貌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

三、突出绿色发展,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13、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组织森林资源量质提升工程和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沿江、沿湖、沿河和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分类做好森林抚育工作,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加大节约型园林绿化和市废弃地、空秃地补绿复绿力度。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造林绿化1.15万亩,其中成片造林0.6万亩,长江两岸宜林地植树造林170亩,培育珍贵用材树种116万株,完成森林抚育4万亩,完成农田林网控制面积4万亩,四旁植树50万株,确保全市林木覆盖率继续保持在27%以上,森林资源质量和综合效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实现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风景名胜和绿化管理处、市林业站、林木种苗管理站;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14、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加强宜兴市滆湖和西太湖沿岸、江阴市长江沿岸等地的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建成梁溪区北兴塘河湿地公园,开展宜兴东氿团氿水生态修复工作和江阴市窑港口湿地保护小区建设。2019年,全市计划增加湿地修复面积6000亩,湿地保有量达到10.75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4.2%以上。继续做好省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的申报审核工作,创建湿地保护小区1个。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职责。(责任部门:林业湿地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15、切实做好林木种苗建设管理。开展全市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的省级验收;完善惠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惠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方案》,报请国家林业局重新核定经营管理面积,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范围和等级。做好国有林场改革省级自查验收问题整改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织对惠山盘山道及二茅峰、三茅峰、古庙等地乱设摊、乱搭建现象的集中专项整治。(责任部门:林木种苗管理站;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

16、探索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实施《无锡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推进锡山区锡北镇斗山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江阴市徐霞客镇花山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宜兴市白云洞矿区修复治理工程;指导宜兴实施矿地融合工程,探索符合无锡实际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路径;配合落实自然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对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田、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及重要湿地实施分级生态补偿。(责任部门:耕地保护监督处、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处、林业湿地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征地服务中心)

四、突出节约优先,提升自然资源保障发展能力

17、严把新增用地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产业投资、建设用地、存量用地、用地产出、建筑容积率等“五项定额配置”标准,积极推行市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新政,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机制;开展全市域工业用地年度更新调查,完善产业用地绩效管理平台,加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使用,对D类企业在评价次年的土地供应上实施土地招拍挂限制,引导土地供应精准投放。(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信息中心)

18、激活存量资源盘活挖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资源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项目库管理、盘活改造联合评审和监管、工业用地转让备案等3项工作机制,打通政策路径,深入落实省“增存挂钩”工作部署,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力争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6.0%,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5.7%;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万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万亩,力争供地总量中存量建设用地占比达到70%,推动形成一批新的节约集约用地和低效盘活挖潜典型。(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配合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各市(县)局、分局)

19、维护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强化用地计划指导,统筹土地出让节奏,科学制定和实施“一城一策”,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土地出让组织审核机制、精准有效的土地招商机制和全程优质的土地出让服务机制,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控制在30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控制在250公顷左右,商业用地控制在50公顷左右,对重大项目和旅游、文化、养老等特色产业项目实行计划外管理,应保尽保。(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土地储备中心;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梳理用地需求,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加强规划空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要素支持,全力做好锡宜高速、沿江高速扩建、锡太高速、暨南大道西延、苏锡常南部高速、宜兴丁蜀通用机场、312国道快速化改造、菱湖大桥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服务保障,认真落实各地反映问题的协调、推进和解决力度,及时打通项目落地“栓塞”,确保省、市级重点项目和产业用地需求应保尽保。(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总体规划管理处、耕地保护监督处、行政审批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征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五、突出统一确权,夯实自然资源管理产权基石

21、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调查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和真实准确的调查原则,全面完成市级、县级调查任务,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自然资源调查试点,衔接推进土地变更调查、矿产、森林、草地、湿地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摸清自然资源基础家底,形成第三次全市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实现“一套数据”管护支撑。(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22、试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研究确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程序、方法、技术路线,探索资源类型划分、登记范围确定、登记单元划定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分阶段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23、优化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启动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二期),按照“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图”的总体目标,全面清理整合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建立标准统一、时序清晰、关联准确、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

24、加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和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地上地下空间权利设定和确权登记问题;科学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土地收购储备任务,完善土地储备信息库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促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配合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财务处、土地储备中心;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六、突出改革创新,拓展自然资源服务民生内涵

25、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拓展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应用范围,优化“一网、一门、一次”服务模式,推广“线上登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以及多部门信息“一网共享”等便民举措,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探索“多测合一”改革,推动实现存量房交易税务登记“只见一次面”办结。(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6、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并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融合“四全”改革和“全流程优化审批”的理念,依法锻造业务审批流程,取消、合并、减少一批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构建办事高效、服务规范、亲民便民的“全业务、大融合”行政审批体系;推进全流程、全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配合做好“多规合一”部门联审平台建设工作,推行区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产业项目及市级以上重大研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和“容缺预审”、“服务前移”等制度,落实“多审合一”要求;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证明材料。(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建筑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其他处(室、局),各市(县)局、分局)

27、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深化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全面完成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和所有规划发展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实施“驻村规划师”制度,打造新时代“新江南人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加强用地规划政策的集成供给,创新实施规划审批“一张表”模式;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三块地”改革调研,探索激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做好相关政策储备,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2019年新建绿美村庄示范村30个,创建省级绿美乡村示范村15个、“三化”示范村15个、“三化”示范片2个,全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详细规划管理处、总体规划管理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建筑规划管理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市林业站;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征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林业站)

28、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深化智慧无锡时空信息云平台项目建设,将规划、林业等地理信息服务需求也统一纳入项目建设范畴,丰富数据资源、规范服务途径、拓展平台应用,部署新版“天地图·无锡”上线,力争年内通过省级预验收和国家级验收;出台《无锡市测量标志管理办法》,完善测量标志管理机制;加强测绘市场、测绘资质及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立卫星影像云服务平台站点,提升卫星影像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理国情监测、自然资源调查、国土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综合应用,为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支撑;适应智慧无锡建设需要,建立全市地理信息框架数据半年度一次更新校报机制。(责任部门: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市(县)局、分局)

29、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布《2019年度无锡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汛期防治和非汛期常态化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专业化防治”项目建设,完善我市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和数据库、移动APP会商办公系统和无锡地灾防治手机APP平台,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科技支撑。(责任部门: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科技和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30、落实森林防火安全任务。牢固树立“无论春夏秋冬,防火永记心中”的思想,推进《无锡市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的编制,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隐患排查,加强省政府森林防火问题隐患交办任务清单整改,组织指导防火巡护、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火情监测、物资储备和“以水灭火”建设,力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部门:林业湿地管理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31、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细化初信初访办理程序、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加强对信息公开、违法用地举报、不动产登记类等事项的法定途径分类引导;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和风险研判,开展市级自然资源规划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方案,在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责任部门: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其他处(室、局))

七、突出依法行政,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32、加强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推进《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配合开展《无锡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立法修订相关工作;制定出台《无锡市不动产登记规范》;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林业湿地管理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配合部门:相关处(室、局)、事业单位)

33、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梳理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流程,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业务工作程序及实体的详细指引,计划出台《涉土违法行为处理工作指引》、《土地征收工作指引》、《市政口处室分局项目审批、红线管理职责分工》,提升业务工作整体规范性;进一步增强依法办案能力,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依法行政的作用;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检查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市政交通规划管理处;配合部门:相关处(室、局),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征地服务中心)

34、构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系。统一行使自然资源督查监管职责,有机整合国土、规划、林政、湿地、风景名胜区等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探索构建统一的违法行为监测预警机制和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严控新业态违法,避免过程性违法,加强全过程监管;创新执法监督手段,研发建设“移动执法平台”,推动实现“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全方位执法监管。(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信息中心)

35、推进横向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深化拓展国土城管联防联控机制,研发“违法用地建设行为防控查处工作信息系统”作为日常工作平台,通过加强互联互通和深度协作,提升执法联动效能;积极破解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联合市检察院和司法局出台《无锡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处置办法》,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推动实现我市涉土非诉强制执行的裁执分离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

36、认真做好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落实“季度+年度”监测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卫片执法工作,实现卫片执法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管理秩序混乱的地区提请本级政府启动警示约谈、问责,持续跟踪推进违法行为查处整改,确保卫片执法成果顺利通过上级核查验收;开展日常执法评价,加强卫片执法信息与日常执法信息比对,促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责任部门: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其他处(室、局))

37、严厉打击和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资源、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源头遏制农地非农化问题;全力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行动,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工作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联合防控查处机制作用,力求做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整改。(责任部门: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配合部门:相关处(室、局),各市(县)局、分局)

八、突出融合发展,打造自然资源一体管理模式

38、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结合无锡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市局“三定”方案,科学整合归并各处(室、局),明确工作职能,指导各市(县)区局完成“三定”方案编制,按时按要求完成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办文办会、督查考核、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财务审计、组织人事、作风建设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上下有效衔接、运转顺畅,为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其他处(室、局))

39、探索构建一体化的信息化支撑体系。按照“统筹谋划、集约建设、关联融合、先易后难”的思路,加快完成政务网改造建设,全面推进现有信息化系统的集成融合,研发构建一体化的业务管理平台,推动“全业务一网通办”;合理架构覆盖所有业务管理环节、涵盖地上地下的自然资源规划时空数据库,加强数据集成和统一管理,提升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服务能力。(责任部门:科技和信息化处;配合部门:其他处(室、局),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40、探索构建一体化的档案管理模式。统筹规划覆盖原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林政管理、绿地管理、湿地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各类业务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体系;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管理应用平台,与办公平台、“四全”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等核心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日常档案管理“统一归档、统一监管、统一查询、统一利用”;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标准化操作指南,规范档案管理。(责任部门:科技和信息化处;配合部门:其他处(室、局),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41、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深化干部队伍“四个提升”行动,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形势要求,加强全员全业务培训,适时举办能力素质教育培训、党务知识培训和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无锡市第四届不动产登记知识竞赛”,全面开展传帮带、老带新、一帮一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推动干部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其他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42、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五突出五强化”干部选用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探索建立双向交流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力度,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渠道,优化拓展干部成长路径。(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各市(县)局、分局,其他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43、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制定市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围绕“真督、严督、紧督、细督、实督”要求,建立完善一整套督查工作机制,改进督查办法,提升督查效能,确保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局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其他处(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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