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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锡山区联福路北延(锡虞路-老锡沙线)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19〕32号)

发布时间:2019-08-19 15: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9-00456
发文日期
2019-08-19
公开日期
2019-08-19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19〕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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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447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1745公顷;征收土地15.268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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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联福路北延(锡虞路-老锡沙线)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455号),你区上报的锡山区联福路北延(锡虞路-老锡沙线)新建工程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东港镇农用地0.0583公顷、东湖村农用地1.5541公顷(其中耕地1.4623公顷)、东南村农用地3.0915公顷(其中耕地2.8250公顷)、华东村农用地1.7427公顷(其中耕地1.6458公顷)、亚光村农用地2.7279公顷(其中耕地1.7450公顷),合计农用地9.1745公顷(其中耕地7.67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东港镇集体土地1.41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583公顷、建设用地1.2934公顷、未利用地0.0584公顷)、东湖村集体土地2.0078公顷(其中农用地1.5541公顷、建设用地0.1317公顷、未利用地0.3220公顷)、东南村集体土地5.6891公顷(其中农用地3.0915公顷、建设用地1.9257公顷、未利用地0.6719公顷)、华东村集体土地2.5660公顷(其中农用地1.7427公顷、建设用地0.0934公顷、未利用地0.7299公顷)、亚光村集体土地3.5959公顷(其中农用地2.7279公顷、建设用地0.6410公顷、未利用地0.2270公顷),合计集体土地15.2689公顷(其中农用地9.1745公顷、建设用地4.0852公顷、未利用地2.0092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区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178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447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1745公顷;征收土地15.2689公顷。

  三、同意你区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用于锡山区联福路北延(锡虞路-老锡沙线)新建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报我局备案。请你区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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