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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有关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14: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19-00765
发文日期
2019-12-02
公开日期
2019-12-03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发〔2019〕266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社会保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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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执行《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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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有关标准的通知

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

  为贯彻执行《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515元。

  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为每月832元。

  上述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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