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进一步规范过渡期内市区土地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02 15: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0-00183
- 发文日期
- 2020-06-02
- 公开日期
- 2020-06-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开发,资源,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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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局进一步规范过渡期内市区土地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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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正土地管理法,近期,市局出台了《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无锡市区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充分落实了修正案对征地制度改革精神,对土地征收工作流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一是制定征地流程。《通知》涵盖土地征前、报批和征后的公告、调查、稳评、协议、听证、名单、费用等环节,并规定了公告文书模板、各类制式表格等,为各地土地征收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加强责任落实。《通知》强调要强化土地征收责任落实,要求各分局及时向区政府(管委会)专题汇报征地工作政策要求,明确征地各环节实施主体,建立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并强化与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衔接。三是强化政策衔接。各地急需办理用地手续的重大项目可按照要求尽快开展征地前期手续,对新法实施前已上报但暂未完成征地实施的项目,要抓紧按现行政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