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水秀新村59-501)
发布时间:2020-06-04 09:30 浏览次数:305【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华路199号(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10-82705343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水秀新村59-501 |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8)苏2011民初3519号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2民终3385号民事判决书,将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人更正为孙盘忠,并作废权证号为锡房权字173152号房屋所有权证。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