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信息 / 土地供应

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7 15:0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0-00490
发文日期
2020-11-17
公开日期
2020-11-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资源,土地,公告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无锡琬苑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拟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现按照有关规定,将地块拟签订的补充合同内容向社会公示,涉及地下商业、明确容积率补缴出让金,其建设用地批准书作相应调整。现将本次需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土地使用权人

位置

土地面积

(公顷)

供地文号

调整内容

备注

1

XDG-2017-17号地块

无锡琬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经开区吴都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10.82766

3202022017CR0010

地下商业1885.45平方米需补缴出让金56.8169万元,在签订本补充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未按期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5‰缴纳违约金。

 

2

XDG-2012-61号地块

无锡市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太湖新城吴都路南侧、丰润道西侧、观顺道东侧

22.0014

3202022013CR0026

地下商业30323平方米需补缴出让金913.766万元;规划设计方案核定建筑面积为989580.58平方米,容积率为4.498,超出容积率下限39120.1平方米,但未超上限,根据出让合同约定超出容积率部分按地块竞买成交楼面地价(1228.14元/平方米)补缴出让金,经测算需补缴土地出让金4804.496万元。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0年11月22日17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2205室

    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电话:80580253

联 系 人:钱进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