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11: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0-00492
发文日期
2020-11-16
公开日期
2020-11-18
文件编号
锡政发〔2020〕32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征地,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已于2020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作为此次新法中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续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新法和《省政府关...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作为此次新法中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续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新法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  号)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市政府制定了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纳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划定一个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 6.5 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

3.3 万元/亩,安置补助费 3.2 万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 0.7 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各地应建立区级征地调剂金账户,具体账户资金筹措及操作使用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按照市区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如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市区的,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执行。

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通知公布实施期间,各地已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须按通知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建设项目增加的费用应纳入项目概算。

二、切实做好新老政策衔接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关系到广大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各地各

 

 

 

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是明确属地主体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工作,督促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履职,建立高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和化解征地补偿过程中发现的矛盾问题,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二是做好征地实施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及时拨付征地补偿费用差额,对于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项目,原则上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到位。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18 号)规定执行。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各区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地方年度考核。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征地补偿费用未及时支付、被征地农民参保不及时的情况进行通报。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