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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惠山区钢铁支路(钢铁路-惠澄大道)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0〕24号)

发布时间:2021-01-22 09: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1-00019
发文日期
2021-01-20
公开日期
2021-01-22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20〕2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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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09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8322公顷;征收土地0.9092公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惠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钢铁支路(钢铁路-惠澄大道)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0〕165号),你区上报的惠山区钢铁支路(钢铁路-惠澄大道)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前洲街道杨家圩村农用地0.8322公顷(其中耕地0.64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前洲街道杨家圩村集体土地0.9092公顷(其中农用地0.8322公顷、建设用地0.0051公顷、未利用地0.0719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09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8322公顷;征收土地0.9092公顷。

  三、同意你区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惠山区钢铁支路(钢铁路-惠澄大道)新建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

  四、请你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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