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惠山区桃溪路村道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02-02 15: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1-00036
- 发文日期
- 2021-02-02
- 公开日期
- 2021-02-02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845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9166公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惠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桃溪路村道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1〕10号),你区上报的惠山区桃溪路村道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区阳山镇火炬村集体农用地1.7209公顷(其中耕地1.6166公顷)、桃园村集体农用地2.0444公顷(其中耕地1.8051公顷)、阳山村集体农用地1.1513公顷(其中耕地0.7707公顷),合计集体农用地4.9166公顷(其中耕地4.1924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你区阳山镇火炬村使用集体土地0.077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35公顷、未利用地0.0641公顷)、桃园村使用集体土地0.599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099公顷、未利用地0.2899公顷)、阳山村使用集体土地0.251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969公顷、未利用地0.1542公顷),合计使用集体土地0.92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4203公顷、未利用地0.5082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845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9166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惠山区桃溪路村道修复工程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