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14 16: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1-00137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公开日期
- 2021-04-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开发,资源,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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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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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工作会议,推动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副市长张明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叶明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无锡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筑牢生态基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新优势。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市生态保护领域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顺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中的责任。同时,《条例》操作性强,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创设异地替代性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的完整性等方面,解决了湿地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其实施将依法守护全市约10.75万公顷的湿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