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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09 09:5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4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工作会议,推动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副市长张明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叶明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无锡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筑牢生态基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新优势。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是我市生态保护领域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顺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中的责任。同时,《条例》操作性强,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创设异地替代性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的完整性等方面,解决了湿地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其实施将依法守护全市约10.75万公顷的湿地资源。(林业湿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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