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不动产登发(2021)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16: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部门、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便民举措落地实施,现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线下一窗服务
(一)一窗受理业务。要严格落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接件,收齐相关业务申请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让申请人重复提交。一次性受理各相关申请事项后,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后台并行审核,杜绝办事群众“来回跑”,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一窗办结业务。针对当场办结业务,将受理、审核、登簿、收费、制证等环节合并,实现“一窗进、一窗出”。同时要积极引导申请人领取电子证照或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纸质证书和证明。
(三)一表申请业务。办理预告、转移、抵押及转移合并抵押登记业务时,统一使用整合后的无锡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实现一表申请、一并审核。
(四)一键评价业务。完成业务受理后要主动请办事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率和满意率将定期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
二、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一)规范转移登记手续。进一步落实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不设合同格式、网签备案要求,可直接凭自行签订的合同办理登记。所有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不得违规要求申请人办理交易合同备案、交易确认手续。
(二)公告、审核环节并行。针对非公证继承、宅基地首次登记等登簿前需进行公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公告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登记事项即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三、提升登记业务质量
(一)加强登簿、入库审核。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与测绘成果审核入库工作,确保成果数据即时、准确更新。对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非公证继承转移等复杂业务实行登簿前二次审核,对其他业务实行部分比例抽检。
(二)确保增量数据接入完整。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做好日常登簿和增量数据的接入工作,保障接入系统稳定运行,确保接入内容及时、全面和准确。
(三)加强质量检查。按照《2021年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方案》,重点对线上登记业务、权籍调查成果、合作机构登记业务办理及归档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
四、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一)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基本工作制度。坚持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公开承诺制、证明材料清单制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二)严格落实窗口服务工作制度。按照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工作要求,加强窗口作风建设,统一窗口人员着装,遵守窗口礼仪规范,正确使用服务用语及手势,为群众提供廉洁、热情、专业的登记服务。
(三)严格落实各项便民服务举措。不断创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继续提供周六值班、延时、错时、容缺受理、登记上门、专人专窗、绿色通道等服务。加快推进“线上苏小登”平台建设,实现更多业务“跨省通办”。
五、强化日常监督考核
(一)充分发挥值班长作用。值班长应负责监督检查日常窗口工作人员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提供优质规范服务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好窗口突发事件。
(二)健全完善投诉机制。采取公布举报投诉渠道、设立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第三方暗访等形式,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并及时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三)加强内部考核力度。各效能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窗口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解决整改,并就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