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经开区拟征告〔2021〕8号-吴都路与瑞景道西北侧地块-华庄街道里桥社区
发布时间:2021-09-30 13: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1-00335
- 发文日期
- 2021-09-28
- 公开日期
- 2021-09-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示栏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管理,土地,建设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经开区拟征告〔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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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经开区拟征告〔20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吴都路与瑞景道西北侧地块。
二、征收范围
吴都路与瑞景道交叉口西北侧,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里桥社区(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四、工作安排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征收土地预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