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1-11-10 13: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
一、适用情形:因继承、受遗赠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告登记转移的,申请办理转移预告登记。
二、收件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具体要求》);
3.预告登记内容发生转移的材料;
4.不动产登记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材料
三、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四、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网点
线下办理地址及电话:详见《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指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