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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无锡市(江阴市、惠山区)防汛应急工程-界河东、西节制闸控制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1〕15号)

发布时间:2021-11-30 10: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1-00445
发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日期
2021-11-30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21〕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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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086公顷,征收土地0.3919公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江阴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江阴市、惠山区)防汛应急工程-界河东、西节制闸控制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1〕375号),我市上报的无锡市(江阴市、惠山区)防汛应急工程-界河东、西节制闸控制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村未利用地0.2680公顷、北渚村未利用地0.1045公顷,合计未利用地0.372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村集体土地0.284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68公顷、未利用地0.2680公顷)、北渚村集体土地0.10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26公顷、未利用地0.1045公顷),合计集体土地0.391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94公顷、未利用地0.3725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惠山区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103公顷,将国有未利用地0.10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086公顷,征收土地0.3919公顷。

  三、同意我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无锡市(江阴市、惠山区)防汛应急工程-界河东、西节制闸控制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江阴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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