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惠山区前进路(东岸圩河-唐洛路)改建工程(无锡市惠山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2〕21号)
发布时间:2022-05-24 16: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2-00154
- 发文日期
- 2022-05-24
- 公开日期
- 2022-05-24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2〕2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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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建新区建新用地规模2.1661公顷(占用农用地2.0165公顷,含耕地0.706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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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前进路(东岸圩河-唐洛路)改建工程(无锡市惠山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2022〕52号),你区上报的无锡市惠山区前进路(东岸圩河-唐洛路)改建工程(无锡市惠山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无锡市惠山区前进路(东岸圩河-唐洛路)改建工程(无锡市惠山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惠山区堰桥街道、前洲街道、玉祁街道和洛社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2.1663公顷(含耕地2.1663公顷);建新区建新用地规模2.1661公顷(占用农用地2.0165公顷,含耕地0.7062公顷)。
二、同意你区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区前洲街道新印桥社区集体土地3.2760公顷征收为国有。
三、同意你区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无锡市惠山区前进路(东岸圩河-唐洛路)改建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