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历年不动产登记公告 / 不动产收回及注销公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溪岸景园二区52-1803)

发布时间:2023-02-20 14: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0)无锡市不动产证明第019533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溪岸景园二区52-1803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公告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220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