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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公告 锡经告字[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04-20 14: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3-00136
发文日期
2023-04-20
公开日期
2023-04-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资源,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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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挂牌出让公告 锡经告字[2023]4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锡经告字[2023]4号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总可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条件

土地出让金出让起始总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锡国土(经)2023-15

XDG-2023-10号地块

经开区南湖大道与震泽路交叉口东北侧

68573

居住用地

 >1.0,且≤1.7

 ≤30%

 ≥30%

A区住宅建筑高度≥4层,且≤6层;B区住宅建筑高度≥11层,且≤17层;其它建筑高度≤15米,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净地

210098

42020

234664

居住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锡国土(经)2023-16

XDG-2023-16号地块

锡山区东港镇锡沙路与兴港路交叉口西南侧

31132

居住用地

 >1.0,且≤1.5

 ≤30%

 ≥30%

住宅建筑高度为6-9层,其它建筑高度≤12米。

净地

28720

5744

33028

锡国土(经)2023-17

XDG-2023-9号地块

阳山镇新渎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20371.7

居住、商业用地(其中商业核定建筑面积占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6%,不大于7%)

 >1.0,且≤1.1

 ≤35%

 ≥30%

住宅建筑4层,商业建筑及其他配套建筑≤12米以下。

净地

15072

3015

17332

锡国土(经)2023-18

XDG-2022-58号地块

滨湖区常乐路与湖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28311.7

居住用地

 >1.0,且≤1.6

 ≤35%

 ≥30%

住宅建筑≥9层且≤11层;其他建筑≤24米;满足机场净空、雷达站净空要求。

净地

36239

7248

41674

锡国土(经)2023-19

XDG-2023-20号地块

新吴区新洲路与锡贤路交叉口东北侧

18348.9

居住用地

 >1.0,且≤1.9

≤30%

≥30%

建筑高度控制区内住宅建筑15-18层,其他区域住宅建筑9-11层;其他建筑≤12米;满足机场净空、雷达站净空要求。

净地

35561

7113

40895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准入资质

达到最高限价轮次

达到最高限价溢价率(%)

达到最高限价后的规则

锡国土(经)2023-15

XDG-2023-10号地块

经开区南湖大道与震泽路交叉口东北侧

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

51

11.69%

摇号

锡国土(经)2023-16

XDG-2023-16号地块

锡山区东港镇锡沙路与兴港路交叉口西南侧

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

23

15.00%

摇号

锡国土(经)2023-17

XDG-2023-9号地块

阳山镇新渎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

24

15.00%

摇号

锡国土(经)2023-18

XDG-2022-58号地块

滨湖区常乐路与湖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

29

15.00%

摇号

锡国土(经)2023-19

XDG-2023-20号地块

新吴区新洲路与锡贤路交叉口东北侧

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

28

15.00%

摇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被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禁止进入无锡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特别提醒: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贷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同一地块,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含联合竞买)。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视为同一竞买人;凡与竞买人之间有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投资等关联关系的法人,也视为同一竞买人,但竞买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或非实际控制人除外。如违反出让公告,不予返还全部或部分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五、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网上公告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3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2日17时30分止;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3日09时30分止;

  (四)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30分。

六、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资格审查和摇号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出让须知。特别提醒:在挂牌期每个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七、本批次限时竞价至当日19时00分时,已启动限时竞价程序的地块于当天完成竞价,其余地块在第二天9时30分继续开始下一块地的限时竞价,依次类推。

八、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九、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挂牌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文华路199号

0510-85726069 

钱雯婷

锡山分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

0510-88210092 

刘晓霞

惠山分局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6号

0510-83595926 

许亦超 

滨湖分局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78号

0510-85139152 

华立飞

新吴分局

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0510-81021512 

王  倩

梁溪分局

无锡市梁溪区学前西路2号

0510-85731007

王荣其

经开分局

无锡经济开发区万新路77号

0510-80580253

任益宽

公告网址

http://zrzy.wuxi.gov.cn/

无锡自然资源交易专栏

http://zrzy.wuxi.gov.cn/zrzyzl/index.shtml

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zrzy.wuxi.gov.cn/zrzyzl/gyjsydwsjyxt/index.shtml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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