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3〕19号)
发布时间:2023-06-25 16: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228号),你市上报的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澄江街道君山村农用地0.2045公顷(耕地)、要塞村农用地0.8231公顷(其中耕地0.0011公顷),夏港街道普惠村农用地0.7916公顷(其中耕地0.4886公顷)、夏东村农用地1.0726公顷(其中耕地0.9977公顷),合计农用地2.8918公顷(其中耕地1.69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落实补充耕地,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
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将你市澄江街道黄田港村集体未利用地0.0003公顷、要塞村集体未利用地0.000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5358公顷,合计未利用地0.53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将你市澄江街道浮桥村集体土地2.8693公顷(建设用地)、黄山村集体土地0.3079公顷(建设用地)、黄田港村集体土地0.414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4137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江锋村集体土地1.0144公顷(建设用地)、君山村集体土地0.2045公顷(农用地)、要塞村集体土地1.4338公顷(其中农用地0.8231公顷、建设用地0.6103公顷、未利用地0.0004公顷),夏港街道普惠村集体土地1.7369公顷(其中农用地0.7916公顷、建设用地0.9453公顷)、夏东村集体土地1.0892公顷(其中农用地1.0726公顷、建设用地0.0166公顷),合计集体土地9.0700公顷(其中农用地2.8918公顷、建设用地6.1775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39.5454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9.15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8918公顷;征收土地9.0700公顷。
三、请你市依法依规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江阴市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