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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1128

发布时间:2023-11-28 16: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就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决策事项进行稳评公示,征求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意见建议。

  • 项目基本情况
  • 名称

《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

  • 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无锡市组织开展了《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公示稿。规划范围为无锡市,辖江阴市、宜兴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含经开区)、新吴区,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

  •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2日

1.评估责任主体

2.评估实施单位

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郭工

电话:0510-81823703

电话:0510-85727659

邮箱:Wxzg2016@126.com

邮箱:lj@jstfpg.com

地址: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10号楼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汇普金融大厦 21 楼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2023.1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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