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责及监管信息

关于批准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段)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3〕38号)

发布时间:2023-12-18 15: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3-01068
发文日期
2023-12-18
公开日期
2023-12-18
文件编号
锡自然资规建〔2023〕3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3.51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7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3.0262公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宜兴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3〕470号),我市上报的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段)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宜兴市周铁镇东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809公顷(其中耕地0.0087公顷)、分水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076公顷(其中耕地0.0168公顷),丁蜀镇大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746公顷,滨湖区雪浪街道贡湖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736公顷(其中耕地0.0003公顷)、吴塘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624公顷,华庄街道农联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142公顷(其中耕地0.0049公顷),宜兴市周铁镇分水村未利用地0.2624公顷,合计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1133公顷(其中耕地0.0307公顷)、未利用地0.26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滨湖区雪浪街道吴塘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368公顷,华庄街道农联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137公顷,合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6505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位于滨湖区华庄街道国有农用地0.3167公顷,蠡园街道国有农用地0.9532公顷,马山街道国有农用地3.9037公顷(其中耕地1.7343公顷),太湖国有农用地13.4358公顷(其中耕地0.5429公顷),雪浪街道国有未利用地0.0003公顷,华庄街道国有未利用地0.9105公顷,蠡园街道国有未利用地0.0113公顷,马山街道国有未利用地0.3262公顷,太湖国有未利用地0.0992公顷,合计国有农用地18.6094公顷(其中耕地2.277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1.34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使用位于滨湖区雪浪街道国有建设用地0.0455公顷,华庄街道国有建设用地0.1414公顷,蠡园街道国有建设用地0.9447公顷,马山街道国有建设用地15.8333公顷,太湖国有建设用地31.7487公顷,无锡市滨湖区贡湖堤闸管理所国有建设用地1.8145,合计使用国有建设用地50.5281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3.511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7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3.0262公顷。

  二、请你们落实补充耕地,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们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无锡段)项目建设用地,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8日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