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604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1-23 13: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9X/2024-00072
- 发文日期
- 2024-01-23
- 公开日期
- 2024-01-23
- 文件编号
- 锡自然资规建〔2024〕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土地,国有,集体,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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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建新区总规模3.711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2.3847公顷(占用农用地2.2869公顷,含耕地1.1556公顷);同意将华庄街道、太湖街道合计集体土地3.6924公顷征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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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604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2024〕24号),你区上报的无锡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604批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无锡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604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华庄街道、太湖街道。其中实施方案使用无锡经济开发区2021年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竞买的2.3847公顷(全部为耕地)省内节余指标,合同编号HT-320000-2021-01-2。建新区总规模3.711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2.3847公顷(占用农用地2.2869公顷,含耕地1.1556公顷)。
二、同意将华庄街道里桥社区集体土地0.4737公顷、龙渚社区集体土地2.4922公顷,太湖街道方庙社区集体土地0.2353公顷、尚贤社区(原东群社区)集体土地0.4912公顷,合计集体土地3.6924公顷征收为国有。
三、请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严格方案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项目区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