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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安镇—羊尖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嵩山—站南、嵩山—站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24-07-18 15: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4-00508
发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日期
2024-07-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城市,建设,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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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羊尖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嵩山—站南、嵩山—站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后公布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由苏州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无锡市锡山区安镇—羊尖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嵩山—站南、嵩山—站北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通过专家论证,并获得市政府批复。现根据《无锡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嵩山—站南管理单元范围:东至京沪高铁,南至锡山大道、规划春丰河,西至吼山南路、新洲路,北至锡沪路,总面积约7.99平方公里。

  嵩山—站北管理单元范围:东至走马塘,西、南至京沪高铁,北至锡沪路,总面积约5.75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

  (4)《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无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锡山大道和吼山南路交叉口东北侧商办混合用地/科研设计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科研设计用地。

  (2)优化用地功能,将锡山大道和新华路交叉口西北侧商办混合用地/科研设计用地和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场馆用地+商业用地。

  (3)优化用地功能,将文景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西南侧商办混合用地/科研设计用地和供电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4)优化用地功能,将锡山大道和新华路交叉口东北侧体育场馆用地和供电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将山河变调整至锡山大道南、新华路东,并同步优化支路网。

  (5)优化公共服务,将和祥路和山河路交叉口西北侧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商办混合用地。

  (6)优化公共服务,将文景路和新华路交叉口东南侧部分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小学用地,润锡中路和和祥路交叉口西北侧部分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幼托用地。

  (7)优化公共服务,将锡沪路和盛泉路交叉口西南侧部分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幼托用地,和祥路和山河路交叉口西北侧部分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幼托用地,锡沪路和鑫安南路交叉口西南侧商住混合用地(以商业为主)/商住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调整为幼托用地。

  (8)优化公共服务,将芙蓉塘路和鑫安南路交叉口东南侧部分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小学用地,丹田路和鑫安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

  (9)优化公共服务,将丹山路和锡东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部分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小学用地,并在北侧新增支路。

  (10)优化市政设施,锡东大道西侧消防用地调整至东和路和东宁路交叉口东南侧,东宁路南侧部分公用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并优化东宁路道路线型。

  (11)优化市政设施,将兴越路和先锋东路交叉口西北侧供电用地、防护绿地调整为街旁绿地,安镇变变电站调整至胶南控规管理单元,兴越路和先锋东路交叉口西南侧部分防护绿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12)优化市政设施,将和祥路和吼山南路交叉口东北侧供电用地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查桥变变电站调整至查桥单元。

  (13)优化道路交通,在文景路南侧增加万润路(东安路-先锋东路),在东安路南侧增加一条规划道路(东安路-锡山大道)。

  (14)优化道路交通,调整一心路(东安路-新华路)道路宽度。

  (15)优化道路交通,在东翔路北侧增加一条规划道路。

  (16)优化道路交通,向东延伸文瑞路与走马塘河道东侧道路相接。

  (17)优化道路交通,调整新华路(润锡北路-锡东大道)道路宽度。

  (18)优化绿地水系,调整半夜浜河道线型,并同步调整转角绿地布局。

  (19)优化绿地水系,调整吼山南路西侧中心河宽度,调整先锋东路南侧中心河宽度。

  (20)优化绿地水系,将芙蓉塘北岸防护绿地调整为街旁绿地,九里河两侧的防护绿地和部分公用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街旁绿地。

  (21)现状维护,落实文韵路(和祥路-新韵北路)道路红线线型;落实山河路和新韵北路交叉口西南侧商办混合用地和幼托用地范围,调整幼儿园班级数,相应取消东祥路北侧幼儿园点位。

  (22)现状维护,落实弘业东路和山河路交叉口西北侧二类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23)现状维护,落实丹山路和安平路交叉口西北侧幼托用地范围,相应取消鑫安南路东侧幼儿园点位。

  二、公示地点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wuxi.gov.cn/)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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