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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5: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就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1月23日14:30。

三、听证会地点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东亭南路2号)辅房3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所在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六、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听证会代表。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代表,由我局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届时凭《听证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入场。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2、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发言应简明扼要,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机构。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3、没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6年1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地址: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5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收;联系邮箱:wuxizdqpj@163.com)提出意见和建议。

4、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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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

无锡市梁溪区学前西路2号

0510-8572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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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

0510-887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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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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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0510-85259882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无锡市经开区万新路77号

0510-81920961

 

附件:附表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附表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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