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16:4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章文件要求,现就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决策事项稳评工作进行公示,征求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意见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政策名称
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决策事项。
(二)政策概况
文件主要对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规定,包括适用范围、涵盖内容、补偿标准等,并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进行了明确,具体为:
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划定一个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纳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7万元/亩,土地补偿费3.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5万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文件同时对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进行了规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稳评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评估责任主体: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联系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联系电话:0510-81827630。邮箱:wuxizdqpj@163.com。
评估实施单位:江苏同方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工。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汇普金融大厦21楼。联系电话:0510-85727659。邮箱:lj@jstfpg.com。
附件: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