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09: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不断优化国土空间生态布局
一是圆满完成《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根据国、省统一部署,我市完成市、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无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1月获国务院批复,江阴等六个市(县)、区总规于2月获省政府批复,梁溪区分区规划于5月获市政府批复,实现总体规划市域全覆盖。二是组织完成市、县两级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2025年,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无锡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退房退田退渔,还湖还林还湿”为实施路径,筑牢长江生态屏障,共建太湖生态圈,打造宜南山区生态产业化样本,建设大运河生态走廊,构建“一圈两区多廊多点”生态格局;组织6个市(县)、区编制完成县级修复规划,已有4个区县完成印发。三是推进太湖风景名胜区总规、详规编制工作。配合省级做好实地踏勘、调研座谈、专题研究等工作,共收集具体反馈意见167条,本轮总规修编纳入了马山灵山-拈花湾索道、青山公园地轨缆车、“太湖揽胜”等重大项目,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和公示。2025年,马山景区详细规划完成批复,并推进梅梁湖、蠡湖、锡惠景区以及泰伯墓、泰伯庙独立景点详细规划成果深化工作。
二、加强系统施策,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一是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围绕省级下达任务,我市全年实施矿山修复303.77公顷,完成年度300公顷目标要求。督导宜兴市加快实施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级示范工程,严格落实板块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10月,联合市财政局组织工程第一批子项目通过了市级验收;至2025年底,工程总体已治理完成了33个矿山宕口,修复面积达973公顷。二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组织梁溪、惠山、经开有序实施大运河文化带省级山水示范工程,包含四类13个项目。8月,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施无锡大运河文化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督促相关地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工程已开工12个项目。持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宜兴市以“碳”换“贷”案例入选江苏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三批典型案例。三是积极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滨湖区加快推进雪浪街道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已完成整体建设;宜兴市申报获批新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已启动实施。年末,组织惠山区跨镇域(前洲街道、玉祁街道)和宜兴市张渚镇申报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将实施方案申报至省级审核。四是强化林木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结合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新建梁溪区大运河(扬名段)等12个湿地保护小区,完成各类湿地修复面积2786亩。有序开展绿化建设,2025年共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7564亩,其中新增造林5676亩、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等6266亩、封山育林5622亩。
三、严格资源管理,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根据部、省工作部署,重点查清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和水资源等六类全口径全域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形成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本账”。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理,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严把准入门槛,在土地出让前书面征询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确保出让地块符合环保要求。同时,对全市规划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相关要求,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做好古树名木日常保护和监管。督促指导全市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保护工作,高标准完成省级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项目,完成近20株濒危古树抢救复壮。2025年,国家、省及市刊物共刊发古树名木宣传文章10余篇,电视新闻报道3条,完成了389株新增古树和后备古树挂牌及信息数据变更。四是认真做好市区生态补偿申报审核,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完成2025年生态补偿审核,全市市区合计申报生态补偿面积33.58万亩,含永久基本农田7.55万亩,水稻田10.42万亩,省级公益林8.45万亩,重要湿地19个(省级以上湿地4个,县级湿地15个)等,生态补偿资金合计1.43亿元。
四、加强执法监管,有力维护自然生态安全秩序
一是持续提升我市矿政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我市唯一一家固体矿山落实矿山监理制度。全年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件,均位于宜兴市,罚款金额0.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没收矿产品20吨、101.7立方米。按要求组织开展“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军山坞陶瓷土矿产资源和新芳矿区下森墅段水泥用灰岩勘探和储量评审;2025年,阳港矿业有限公司水泥用灰岩矿被省厅推荐参加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二是开展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及时出台《无锡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持续做好野生动物调查监测工作和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审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及其他行政检查进一步指导监督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三是开展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组织完成全市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总调查面积598平方公里,充分利用调查成果对疑似隐患点开展摸排,全面掌握风险和隐患底数。制定《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形成“部门联动,共防共治”的工作格局。持续开展地面沉降监测,目前我市大部分区域地面沉降速率小于10毫米/年,达到“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控目标,地面沉降防控成效显著。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积极衔接政策、对上争取,组织申报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