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江阴站至惠山站段、惠山站至宜兴段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6〕20号)
发布时间:2026-01-30 16: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我市上报的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江阴站至惠山站段、惠山站至宜兴段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3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江阴站至惠山站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5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惠山站至宜兴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69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6〕8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江阴站至惠山站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6〕8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惠山站至宜兴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6〕8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