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风和里117-202)(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继承登记)
发布时间:2026-07-17 10: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编号: 锡登公网字【2026】20289号
张健申请坐落于 风和里117-202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张健承诺: 被继承人陈玉兰死亡时年满80周岁,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因被继承人父母死亡时间较久,承诺人难以获取相关死亡证明。张建是张建达与陈玉兰的独生子女。 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及《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等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24号)要求,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 2026年 09月 15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
| 1 | 张建达 陈玉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风和里117-202 | WX1000062268 | 张健 |
| 2 | 张建达 陈玉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风和里117-202 | WX1000077943 | 张健 |
登记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 07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