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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1-11-10 13: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

一、适用情形:因继承、受遗赠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告登记转移的,申请办理转移预告登记。

二、收件材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具体要求》);

3.预告登记内容发生转移的材料;

4.不动产登记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材料

三、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网点

线下办理地址及电话:详见《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指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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