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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阳港矿业有限公司新芳水泥用灰岩矿的协议出让公示(锡自然资规矿告〔2021〕1 号)

发布时间:2021-12-28 15: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宜兴市阳港矿业有限公司新芳水泥用灰岩矿深部资源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0号楼

  二、受让人

  名称:宜兴市阳港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宜兴市杨巷镇新芳建新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670103957U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宜兴市阳港矿业有限公司新芳水泥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规模:700万吨/年

  地理位置:宜兴市杨巷镇

  面积:0.890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该项目为利用原有生产系统开采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垂直投影深部同类矿产,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情形。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处。联系电话:81827629。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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