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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8 16:2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1-00538
发文日期
2021-12-28
公开日期
2021-12-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资源,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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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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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将地块拟签订的补充合同内容向社会公示,补充合同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用地单位应在10工作日之内签订补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用地单位主动放弃补充合同签订。现将本次需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土地使用权人

位置

土地面积

(公顷)

供地文号

调整内容

备注

1

金融商务第三街区3号地块(XDG-2011-71号)

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

滨湖区太湖新城丰润道与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北侧

1.65916

3202012011CR0035

接单位申请,鉴于该申请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属实。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周期管理的通知》(锡国土资发〔2015〕136号),该项目剩余体量近11万平方米,施工周期可定为3年,建议以经开区管委会要求丰润公司于2021年1月6日重启建设为节点,拟将竣工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6日前,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互免。

 

2

太湖新城中心区1号地块(XDG-2007-37号)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滨湖区太湖新城中心区

56.22895

锡国土出合(2007)第41号

接单位申请,鉴于该申请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属实。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周期管理的通知》(锡国土资发〔2015〕136号),该项目剩余体量有22.7万平方米,施工周期可定为3年,建议以2021年7月22日,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太湖新城集团公司重启建设为节点,预计2021年12月底前能出具新的规划方案在此基础上,给予3年建设周期,拟将开竣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开工,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互免。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2年1月2日17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2205室

    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政编码:214121

联系电话:80580253

联 系 人: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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