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无锡市高塍镇红塔公交首末站 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2-03-14 13: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高塍镇红塔公交首末站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2〕278号),你市上报的无锡市高塍镇红塔公交首末站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市高塍镇红塔村农用地0.9014公顷(其中耕地0.85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同意你市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高塍镇红塔村集体土地0.9014公顷(农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01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014公顷;征收土地0.9014公顷。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无锡市高塍镇红塔公交首末站新建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等措施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