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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经开区征补告〔2022〕2号-朱巷上浜闸站新建工程-华庄街道旺安社区

发布时间:2022-04-25 13: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2-00137
发文日期
2022-04-22
公开日期
2022-04-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公示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管理,土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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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经开区征补告〔2022〕2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经开区征补告〔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经开区拟征告〔2021〕10号)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无锡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朱巷上浜近大运河口处,高凯路西侧,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旺安社区(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旺安社区集体土地0.1288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四、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批准的经开区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估的方法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18号)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执行。

  六、有关事项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华庄管理所(地址:无锡市经开区华庄街道万新路77号2楼-3楼;电话:81920961)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地址:无锡市经开区华庄街道万新路77号2楼-3楼;电话:81920961)提出。

  (三)本公告的公告期为30日,即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21日。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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