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锡沪东路6-501)
发布时间:2022-07-01 10: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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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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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575510 | 任春军 倪华安 | 锡沪东路6-5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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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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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575511 | 任春军 倪华安 | 锡沪东路6-501 |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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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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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100026434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振华支行 | 锡沪东路6-5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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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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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崇国用(2012)第000925号 | 任春军 倪华安 | 锡沪东路6-5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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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崇他项(2012)第000386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振华支行 | 锡沪东路6-501 |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07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