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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锡沪东路6-511)

发布时间:2022-07-01 11:4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WX1000575486 倪华安 任春军 锡沪东路6-511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2
WX1000575487 倪华安 任春军 锡沪东路6-511
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3
WX100026437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振华支行 锡沪东路6-511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4
崇国用(2012)第000915号 倪华安 任春军 锡沪东路6-511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5
锡崇他项(2012)第000399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振华支行 锡沪东路6-511 不动产权证明(含房屋、土地他项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明)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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