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宜兴市高塍镇河南路、中湖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2〕30号)
发布时间:2022-08-02 15: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高塍镇河南路、中湖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2〕418号),你市上报的宜兴市高塍镇河南路、中湖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市高塍镇胥井村农用地1.1499公顷(其中耕地1.06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将你市高塍镇胥井村未利用地0.02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高塍镇胥井村集体土地1.8257公顷(其中农用地1.1499公顷、建设用地0.6554公顷、未利用地0.0204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25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499公顷;征收土地1.8257公顷。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宜兴市高塍镇河南路、中湖路新建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