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阴市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徐霞客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锡自然资规建〔2022〕35号)
发布时间:2022-10-20 13: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江阴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徐霞客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2〕462号),你市上报的江阴市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徐霞客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将你市澄江街道革新村农用地0.3230公顷(其中耕地0.3099公顷)、花北村农用地3.3608公顷(其中耕地2.9790公顷)、立新村农用地0.2385公顷(其中耕地0.0362公顷)、皮弄村农用地1.0690公顷(其中耕地0.9337公顷)、谢园村农用地3.2569公顷(其中耕地2.3419公顷),合计农用地8.2482公顷(其中耕地6.60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另同意将你市澄江街道花北村集体未利用地1.0306公顷、立新村集体未利用地0.0023公顷、皮弄村集体未利用地0.2810公顷、谢园村集体未利用地0.581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1184公顷,合计未利用地2.01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你市澄江街道革新村集体土地0.4611公顷(其中农用地0.3230公顷、建设用地0.1381公顷)、花北村集体土地5.5635公顷(其中农用地3.3608公顷、建设用地1.1721公顷、未利用地1.0306公顷)、立新村集体土地0.2889公顷(其中农用地0.2385公顷、建设用地0.0481公顷、未利用地0.0023公顷)、皮弄村集体土地1.4098公顷(其中农用地1.0690公顷、建设用地0.0598公顷、未利用地0.2810公顷)、谢园村集体土地4.7343公顷(其中农用地3.2569公顷、建设用地0.8962公顷、未利用地0.5812公顷),合计集体土地12.4576公顷(其中农用地8.2482公顷、建设用地2.3143公顷、未利用地1.8951公顷)征收为国有。
另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9.3712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1.947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2482公顷;征收土地12.4576公顷。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和供地政策用于江阴市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徐霞客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备案。
四、请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
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