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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开区征补案〔2022〕12号-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太湖街道及太湖街道方庙社区

发布时间:2022-10-24 10: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69X/2022-00432
发文日期
2022-10-21
公开日期
2022-10-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公示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管理,土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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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开区征补案〔2022〕12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开区征补案〔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经开区拟征告〔2022〕11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无锡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太湖街道、太湖街道方庙社区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太湖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1462公顷(2.19亩),均为建设用地;

  2、拟征收太湖街道方庙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9302公顷(28.95亩)。其中,农用地1.2357公顷(18.54亩),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5922公顷(8.88亩),未利用地0.1023公顷(1.53亩)。

  (详见土地分类面积表)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足额支付。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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